一个男人的相貌, 安东尼·范代克,c. 1620 – (Anthony Van Dyck) 上一页 下一页


艺术家:

日期: 1620

尺寸: 75 x 59 cm

术: 油画布上的油

这幅画的画布支持有胶线. 相接的边缘被布置出上下两侧,并被切去两侧. 因此,鞭打的顶端只有近似值。 从上而下相去一公分. 地表可能为白色;即时层可能为黄色. 在脸上和手上都能看到什么是死彩 德·普尔特(De Poolter)认为,在下巴,颈部和发型下,可能已经涂了一块磨坊石,这样,附近的项圈和黑色服装就会在后期. 页:1Anthony van Dyck的这幅肖像的作者身份被普遍接受,没有理由怀疑他处决了面相和手相. 斗篷的黑色的地位不太确定,在打扫完之前无法确定,特别是如果在后一日的下巴下,脖子和头发下被压住一个大磨坊的项圈,如德·普尔特所推测. 如果她是对的 头和肩部会长得像 在布鲁塞尔的Koninklijke Musea voor Schone Kunsten van België的短长相 15 由Glück16和Schaeffer17在范德克的第二个安特卫普时期(c. 1627-1632/1634)更犹豫地进行了约会,Müller Hofstede18令人信服地将其放入了第一个时期(c. 1613-1620),约1619-20年的约会中,他被德普尔特(De Poorter)追随,有一定资格. 范代克在第一个安特卫普时期的演绎有说服力的编年史尚未确定;而现在的肖像相当不同,因此与彼得·保罗·鲁本斯(1577年-1640年)的处理无关,后者是一个早期至高无上的影响,确实有可能在他职业生涯第一阶段快结束时被处决.保姆的身份不确定。 史密斯根据铭文将他认定为扬·巴普蒂斯塔·弗朗克;这之后博物馆(作为扬·巴普蒂斯塔·弗朗克)也随之而来. Van der Hoop认为,它可能指1634年安特卫普学院院长G. Franc克。 这一错误消息的来源是Descamps;20 该机构成立于1663年。曾数次试图用铭文上的姓名和年龄给此人写出传记。 如此出名的艺术家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一个条目——Jan Baptista Francq的证实. - 在德比的指数中 1662年的Het gulden内阁; 参考的一页令人困惑的是,只有Gabriel[Francq.]和`Den Ionghen Franck'在前一页提到Sebastian Franck[即Vrancx]之后被讨论。 21国 奇怪的是,这个名字出现在雕塑家汉斯·范·米尔德特(1588年-1638年)的遗孀伊丽莎白·韦恩斯(英语:Elizabeth Waeyens)的遗产账户中,他于1657年3月13日去世. 1659年11月7日的官方货币账户将与Jan Baptista Franc克结清的一笔停尸房债务分项列出, " Deken van de gulde van Sinte-Lucas " 。 然而,逝去的1657-58年的院长是"弗朗西斯科"·弗朗克(Francisco),即弗朗斯·弗朗克克三世(1607-1667;关于他的传记,例如参见. BK-NM-4190号卫星。Descamps in his Lives于1754年出版,为Jan Baptist Franc克单独分出一分,他认为Franc克家族的许多画作被归罪于他,希望能提高其价值,因为他被认为具有上等功绩. 24 Jan Baptist Francken在Hoet出版的18世纪系列《Netherlandish拍卖销售目录》25 中描述了几幅画作(一幅签名为Den j. [jonghe] ffranck),在Mulhouse的Musée des Beaux-Arts中记录了两幅明显签名的画作。 第26条然而,安特卫普圣卢克盾的列表中并未记录任何一位艺术家的名字;而Jan Baptist Franc克是两位艺术家中一位被称为 " den jonghen " 的化名。 弗朗斯·弗朗肯(Frans Francken),不得不说,他们两人都不是32岁的大约1620岁,可能是本作被处决的日期. 尽管Müller Hofstede做出了种种努力, 27 Härting28得出的结论是, 拥有这个名字的艺术家, 至少活跃在安特卫普, 事实上,De Poolter无法提出任何身份证明。 当然,保姆不需要是一个艺术家,尽管像这里所穿的一副突出的地幔(其中多少原创性尚不清楚)似乎得到了艺术家们的青睐,他们在这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坐在了范代克身边. 29个Van Dyck的肖像画很少是艺术家用保姆的名字所刻;从他活动的这一时期起就没有什么画了。 目前图片上的铭文(被德·普尔特描述为例外)实际上是后加的,很可能在衬里后和上加多涂. 然后出现问题,即:何时发生,以及铭文是发明,还是反之重复了更早的(真实的?)铭文./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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